原文:http://www.456bereastreet.com/archive/200501/the_perils_of_using_xhtml_properly/
翻译:Neo (http://www.omemo.net/neo)
修正:JunChen
JunChen注:omemo.net网站似乎已经挂掉,链接都失效了。文章写得非常不错,一直是Best of 456 Berea Street。在这里发布的时候我进行了少量代码上和翻译上的修改,以忠实原著。
我使用XHTML有些年了,但直至去年夏天我才着眼于如何正确使用,那就是说,以application/xhtml+xml
的MIME类型来伺服(server)它。虽然我遇到了这些问题,但我知道问题远非如此。就如你即将发现的一样,当你开始使用真正的XHTML,你会遭遇很多似乎细小但让人困惑的问题。
请注意这不是一篇讨论支持或反对使用XHTML的文章。我只是写下我所知道的潜在的易犯错误,并且让你自己来决定自己的选择:HTML 4.01,为所有浏览器伺服为text/html
的XHTML 1.0或者为能够处理其的浏览器伺服为application/xhtml+xml
而其他浏览器则伺服为text/html
的XHTML 1.0。否则有些东西会完全不一样。
只有在问题发生的时候,我才有机会去了解和认识这些东西。有些情况下我必须花很多时间来查找问题和求助于其他人,来寻求一个解决方案。但我在其中学到不少东西,我会把我已经使用XHTML后应该知道的都告诉你。
注意我这里提及的问题只会发生在能正确处理application/xhtml+xml
MIME类型的用户代理中,而因此XHTML被作为XML。这也可能是这里不提及XHTML的早期使用的原因——很少有人使用这样的浏览器,所以几乎不会有人因只伺服为text/html
的XHTML所烦忧。
今天,实际上把XHTML伺服为application/xhtml+xml
正慢慢变得平常。我所知道的理由有两个:
- 使用Firefox,Mozilla,Opera,Safari和其他兼容XHTML浏览器的人数增加了很多,所以你不再仅仅为自己和伙伴这样做。嗯。或许你就这样做,当将影响更多人。
- 在web开发者之间,对XHTML的真正面目是什么的觉醒越来越多了。使用XHTML已经有多次多时的热烈的讨论,尤其是伺服为
text/html
的时候。如果你参与了任何一次讨论,你知道我在说什么。
假如你,像我,决定实现某些类型的content negotiation和在传送XHTML的时候使用正确的媒体类型,你需要知道什么能(和将)在你发布的文档中发生,并且知道怎样避免问题的发生。对于对content negotiation同进行content negotiation的脚本例子有兴趣的读者,我推荐你阅读Content Negotiation和Serving up XHTML with the correct MIME type。还有很多这种类型的文章,但这是我读到的最精彩的两篇。
每一个基本的教程都有一些HTML和XHTML的明显区别:元素和属性名字使用小写,属性值总要用引号。不要使用简化属性,确保所有的元素都有结束标签和没有不正确的嵌套等等。但是,当XHTML伺服为application/xhtml+xml
时还需要知道更多东西。
良好的结构是必须的
文档必须是良好的结构(well-formed)的XML(跟合法的(valid)XHTML不必然相同)。就是必须,不是可能。
如果文档结构不好,符合标准的浏览器(当前我知道Mozilla,Firefox,Netscape,Camino,Opera,Safari和OmniWeb——相当多的浏览器除了IE)将会显示错误信息并且以某种方式中止处理文档。
此外,这还意味着不再使用未编码的”&”号。
XML声明可能是必须的
如果要使用UTF-8或者UTF-16以外的变法,必须要XML声明,除非HTTP头已经提供编码。
在HTTP头中是否要指定字符编码有些模糊,Architecture of the World Wide Web, Volume One: Media Types for XML这样写的:总体上,不应该在协议头为XML数据指定字符编码,因为数据本身已描述。
另一方面,XHTML 1.0, Second Edition: Character Encoding写到:
为了让文档使用指定的字符编码,最好的办法是保证web服务器发送正确的头。
就是说,在XML声明中指定字符编码是好的习惯:
<?xml version="1.0" encoding="iso-8859-1"?>
只有五个实体是安全的
只有五个预定义的实体(<
, >
, &
, "
, 和'
)的支持是有保证的。其他的可能完全被忽略或者直接输出。比如,如果XHTML文档包含如
或者”
的实体,Safari会直接地输出。Opera反而选择忽略未知的实体,同时Mozila家族会认得这些实体并且就像HTML中“如果文档引用公共的映射浏览器伪DTD目录中的标识符并且没有单独声明的文档”
来处理。
使用UTF-8字符编码是最受推荐的,让你(几乎)可以使用你需要键入文档的任意字符,不需要实体或者字符编号。如果你不能或不愿使用UTF-8,数字式的字符编号是可以支持和安全使用的。
SGML式注释的内容可能会被忽略
SGML注释(HTML风格注释, <!-- 注释 -->
)可能会(并且会)被浏览器当作注释,就算是在script
或者style
元素内部使用。
在HTML中,普遍地把script
和style
的内容装入注释中,为的是在不认识script
或style
元素的浏览器中隐藏他们,并且在页面上把其内容生成平白文本。
在XHTML中,这样做会引起浏览器忽略掉注释里的任何内容。
在老的浏览器中隐藏script
和style
的习惯可以追溯到1990年代中期。我的经验是,有如此表现的浏览器是十分罕见的,所以你可以安全地忽略它们,并且停止在脚本和样式中装入SGML式注释,就算你使用的是HTML。
脚本和样式元素的内容也被当作XML
样式和脚本元素是PCDATA(parsed character data,解析字符数据)块,不是CDATA(character data,字符数据)块。因此,在其内看起来像XML的任何东西都会被当作XML来解析,并且会引发错误除非是良构的。
为了在script
或style
块中使用<、&或者–,你需要用CDATA :
<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CDATA[
...
]]>
</script>
在CDATA里,你可以任何顺序的字符,它们不会被当作XML来解析(除了结束CDATA部分]]>)。
需要以text/html
发送的文档中,CDATA部分的起始和结束标签需要注释掉,以便在不能处理CDATA部分的浏览器中隐藏:
<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 <![CDATA[
...
// ]]>
</script>
<style type="text/css">
/* <![CDATA[ */
...
/* ]]> */
</style>
如果要确保很老的浏览器隐藏CDATA部分,需要使用更为复杂的方法,像在Ian Hickson的Sending XHTML as text/html Considered Harmful中描述的那样:
<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CDATA[//><!--
...
//--><!]]>
</script>
<style type="text/css">
<!--/*--><![CDATA[/*><!--*/
...
/*]]>*/-->
</style>
一个更好的办法可能是在发送text/html
的文档前使用content negotiation脚本来删除任何CDATA部分。
当然,最聪明和安全的途径是把所有的CSS和JavaScript都移动到外部文件中,但不总是现实的做法。
没有会自动补全的元素
在HTML中,假如表格的tbody
元素漏写的话浏览器会自动补全,而XHTML不会。如果你没有清楚地添加tbody,它就不会出现。在编写CSS选择器和JavaScript的时候请铭记在心。
用document.write编写的脚本不再工作
在XHTML中使用JavaScript,document.write
不会工作。Ian Hickson在Why document.write() doesn’t work in XML解释了原因。你需要使用document.createElementNS()
代替。关于更多可以在Experts Exchange中的论坛主题中找到。
这也是Google AdSense不在XHTML中工作的原因之一。那些希望以application/xhtml+xml伺服XHTML并且使用Google广告的人,这儿有一个解决办法:Simon Jessey的Making AdSense work with XHTML。尽管有点麻烦,但还是工作了(我在这里也使用了),同时被Google所认可。
引入样式元素
在XHTML中,为了兼容定义CSS规则的XML方法,你应该使用XML样式表声明(访问 XHTML 1.0, Second Edition: Referencing Style Elements when serving as XML的XML样式表声明和Associating Style Sheets with XML documents的xml-stylesheet处理说明)。要载入外部CSS文件,我们需要使用style
元素,同时应该使用XML样式表声明来引入样式元素。为此,使用id属性给style
元素一个分解的标识符,然后在XML样式表声明中引入该标识符:
- <?xml-stylesheet href=”stylesheet1.css” type=”text/css”?>
- <?xml-stylesheet href=”#stylesheet2” type=”text/css”?>
- <!DOCTYPE html
- PUBLIC “-//W3C//DTDXHTML 1.0 Strict//EN”
- “http://www.w3.org/TR/xhtml1/DTD/xhtml1-strict.dtd”>
- <html xmlns=”http://www.w3.org/1999/xhtml” xml:lang=”en”
lang=”en”>
我不知道在实际中究竟有多必要,并且不使用XML样式表声明的话会有什么问题。或许有人会指点我的。
CSS的应用规则有些不一样
CSS应用到body
的性质(property)并不应用到XHTML的整个文档。最值得注意的是应用背景颜色或者图片。在HTML中,应用到body
元素的背景将会覆盖整个页面。在XHTML中,你必须同时样式化html。在Juicy Studio的CSS body Element Test中有这个行为的演示。
在XHTML中作为CSS规则的元素和属性名字是大小写敏感的(而且必须是小写的)。避免问题最简单的办法是,不管在HTML,XHTML还是CSS中所有东西都保持小写。
有挑战,但不是不可能
当我开始为兼容的浏览器伺服XHTML为application/xhtml+xml
时,在作出决定前假如我能读到想这篇一样的文章,或许我的头痛可以减轻不少。我甚至考虑使用HTML 4.01 Strict
。虽然如此,我还是从经验中学到不少,而学习总是一个好东西。
正确地使用真正的XHTML,十分希望这篇文章能为你提供一些更有用的信息,并且可以为是否需要走这条路提供更多有根据的决定。
HTML和XHTML可能比我在这里提到的还有更多地不同,所以在这里把你在使用application/xhtml+xml
的XHTML时遇到的问题提出来,如果你知道任何的错误或者忽略,务必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