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酒游花
11月8日北京军区总医院制订的《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通过了专家论证,次日报纸上便出现了《玩魔兽成瘾纳入精神病范畴》这样的报道。报道中称:“这部由军区总医院牵头制定的《网络成瘾诊断标准》将由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报批国家卫生部后,在全国各大医院,特别是三甲医院精神科推广使用。届时,我国将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出台网络成瘾诊断标准的国家。”真是一个很冷的笑话。
3年前大狗写过一篇优秀的特稿《药、官司与飞逝的少年——中国首起网游公益诉讼深度报道》,其中最后一章《网瘾·互联网上的一个玩笑?》十分详细的介绍了“网瘾”概念的来龙去脉:
陶然介绍说,网络成瘾的概念是上世纪90年代初由美国人戈德伯格率先提出的。我们查阅了这位“网瘾之父”的有关资料,却意外地发现“网瘾”(Internet Addiction Disorder)一词的“发明”竟源于一个玩笑。
伊凡·戈德伯格(Ivan K. Goldberg)是纽约的一位精神病学家,他每天要花两个小时去浏览PsyCom.Net的留言板。PsyCom.Net是他在1986年创建的一个精 神病学网上社区。1995年的某天,他突发奇想,决定和那儿的人们开个小小的玩笑。他声称自己发现了一种新的精神疾病,名为“网络成瘾症 ”(Internet Addiction Disorder,I.A.D),并模仿《诊断与统计手册:精神障碍》(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DSM)的条目格式写了一篇“网络成瘾症诊断标准”的帖子放在BBS上,诊断标准共七条,包括“因网络而放弃或减少重要的社交和职业 活动”、“对互联网抱有幻想”和“手指会自觉或不自觉地作出敲打键盘的动作”等。戈德伯格的本意一是为了好玩,二是想要挖苦一下《诊断与统计手册:精神障 碍》这本书的复杂与刻板。《诊断与统计手册:精神障碍》是美国精神病学会(Amerl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APA)组织一批临床与研究心理医生、心理学家和流行病学家共同撰写的一本指南,1987年修订到了第四版。
令戈德伯格意外的是,他的几位同事在看了这篇编造出来的“诊断标准”后竟然承认自己有网瘾,并写信给他寻求帮助。于是戈德伯格又在网上创建了一个名为“网 瘾支持小组”(Internet Addiction Support Group)的新闻组,这个新闻组很快便收到数百名认为自己有网瘾的人的来信,网瘾问题这才开始渐渐为人们所重视。
戈德伯格后来在回忆自己发明“网瘾”一词的过程时解释说:“‘网络成瘾症’实在是个非常不合适的名字,它会让人联想到毒品。毒品是真正能让人上瘾、让人体 内的每一个细胞发生改变的物质,但网络不是。把人的每一种行为都放到精神病学的范畴中去讨论,并试图用医学理论去加以解释的做法是荒谬的。如果你把‘成瘾 ’的概念扩大到人的每一种行为,你会发现人们读书会成瘾,跑步会成瘾,与人交往也会成瘾。”对于他所创建的“网瘾支持小组”,戈德伯格认为“它的意义实际 上和感冒支持小组差不多”。
尽管如此,还是有很多人相信确实存在着“网络成瘾”这种病症。哈佛大学附属麦克林医院(McLean Hospital)以神经科疾病临床与研究闻名,该院电脑成瘾科负责人马里萨·奥扎克(Maressa Hecht Orzack)坚持认为应该把“网络成瘾症”加入下一版《诊断与统计手册:精神障碍》中。第五版《诊断与统计手册:精神障碍》的修订工作将于2006年正 式开始。奥扎克说:“尽管这最初只是戈德伯格的一个玩笑,但我们中间的很多人都认为确实应该将它视为一种冲动控制障碍症(Impulse Control Disorders)。”
“网络成瘾症”的另一位坚定支持者是金伯利·杨(Kimberly S. Young)。金伯利·杨被称为“网络心理学家”,以研究网瘾和网络行为而闻名。金伯利的正式身分是圣波拿文图(St. Bonaventure)大学教授,1995年,她创建了“网瘾研究中心”(Center for Online Addiction),并在美国各地传播网瘾对个人、配偶和家庭的影响。1998年,她撰写了全球第一本深入探讨网瘾问题的书——《网虫综合征:网瘾的症 状与康复策略》(Caught in the Net),在学术界内外均引起很大争论。之后她又写了《网络迷情》(Tangled in the Web)一书,对网络性爱成瘾问题加以剖析。她参与过美国《儿童在线保护法》(Child Online Protection Act)的调研,她的文章在《纽约时报》、《今日美国》和《时代周刊》等美国各大主流媒体上发表,她还被不少公司和政府机构聘为顾问,以防止其员工在工作 时间内滥用网络。
金伯利·杨在网瘾研究方面最突出的贡献在于将网络依赖者与普通网民之间划上了一道清楚的界限,她发现网络依赖者具有自持性、喜欢单独生活、限制自己的人际 交际等特征,并具有较强的抽象思考能力,不喜欢遵守社会习俗,对于他人更容易情感化,而且在个性上往往更为敏感、谨慎,崇尚个人主义。通过对网络使用者的 调查研究,她为网瘾制定了一套诊断标准,共十条。她认为如果受试者符合其中四条或是四条以上的标准,且持续超过12个月以上的时间,就可以诊断为“网络依 赖者”(Dependent Internet Users ),否则为“非网络依赖者”(Non-Dependent Users),即普通网民。陶然以及国内其他网瘾研究者所使用的诊断标准,就是源自她的这套标准。以下是金伯利·杨的十条标准,有兴趣的读者可以自我对照 一下。
1、思想被网络占据,下线的时候也在想着网上的事情。
2、需要不断增加上网时间才能获得满足。
3、无法控制自己使用网络。
4、当试图切断或中断连线时会变得烦躁而易怒。
5、通过网络来逃避问题或是释放无助感、罪恶感、焦虑或忧郁等情绪。
6、向家人或朋友撒谎,隐瞒自己上网的频率和时长。
7、因使用网络而导致重要的人际关系、工作、学习或职业机会受到损害。
8、即便已经知道自己花费了太多的费用在网络上,仍然无法退出。
9、下线后会产生戒断症状,例如沮丧、忧郁、易怒。
10、上线时间总是超过预先计划的时间。
尽管金伯利的研究很有说服力,但认为“网络成瘾症”根本不存在的反对意见同样很多。麻省理工学院学者、精神病学家、《屏幕生活:互联网时代的身份》一书的 作者雪莉·特克尔(Sherry Turkle)于2000年就这一问题向美国精神病学会递交了一份报告,她认为网络是一种用于沟通的媒介,与毒品有着本质区别,作为精神病学家,应该把网 络视为“罗夏墨迹测验”(Rorschach)去加以解释,而不是把它等同于某种麻醉剂而加以戒绝。她指出,很多人在上网的同时实际上也是在创造着自身的 价值,这对于他们的知识和情感的成长是有好处的,“难道你能把强迫性写诗和雕刻列入《诊断与统计手册:精神障碍》的条目里去?”
戈德伯格也是反对者之一,他说:“就像那些生活失败或婚姻失败的人一样,他们中的很多人最终成为了工作狂。互联网的致瘾性并不比工作大多少。”(原载于2005年第12期《家用电脑与游戏》杂志)
去年陶然、岳晓东等人合著的《网络成瘾探析与干预》一书邀请了金伯利·杨和戈德伯格作序(岳晓东的两篇访问记有点意思:戈德伯格|金伯利·杨),后者在序言中写道:“其实,玩牌、赌博或上网本身是没有什么可以成瘾的,人们之所以对此成瘾是因为他们借此来克服自身的压抑、焦虑或社交障碍。……电脑/网络成瘾者的症状会随着其成因的解决而自然消失,并不会出现症状替换现象。”
在今年3月出版的《美国精神病学杂志》(American Journal of Psychiatry)上,医学博士杰拉德·布洛克(Jerald Block)再度提议将“网瘾”列入DSM。这照例成了笑话,况且该手册的下一版修订要等到2012年,看来,我们这次的“世界第一”很有希望。
按照《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网络成瘾分为网络游戏成瘾、网络色情成瘾、网络关系成瘾、网络信息成瘾、网络交易成瘾五类。我估摸着,自己一夜之间就会变成有精神障碍的人了,很冷很时髦。